桂浩明:港股拒绝阿里与阿里控股天弘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 

  阿里巴巴从来就是一个不缺新闻的公司,这倒不仅仅是因为它旗下的淘宝网俨然已经成为中国电商的老大,还有像前几年公司对下属支付宝股权的大腾挪,也是令资本市场很惊诧,并且赚足了媒体眼球的事件。最近,阿里巴巴又连续有两件大事发生,一件是公司明确表态不再谋求在香港上市,另一件则是公司将通过下属企业参股天弘基金,并且达到控股地位。

  这两件事情很值得议论一番。先说前一件。在中国大型互联网企业中,现在可能就是阿里巴巴还没有上市,对于这家规模已经很大,并且发展又非常快,在细分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公司而言,到资本市场上市是必然的选择。阿里巴巴开始选择在香港上市,应该说这对其低成本筹集资金,扩大公司的影响力,都是大有好处的。但这里也有一个问题,因为阿里巴巴原本是合伙制企业,公司管理层希望在上市时,能够保持合伙人对于董事会的优先提名权,借此来稳固管理层对公司的控制地位。在理论上,只要股东同意,这样的治理结构设置也并非绝对不可。但是,它却违反了香港股市有关“同股同权”的原则。尽管阿里巴巴的上市对香港股市看上去有利,并且本身也是上市公司的香港联交所也能因为阿里巴巴的上市而提升其行业地位,增加收入。然而,在港交所看来,由于阿里巴巴的治理结构现状不符合现行规则,那么在规则没有被修改或者取消前,就不能同意阿里巴巴上市。阿里巴巴折戟香港股市,表面来看这是一个双输的格局,但深入地想一想,答案却是制度赢了。香港股市也许因此而失去了一个优质的上市资源,但它对规则的维护,对制度的尊重,使得人们对它不由得肃然起敬,更增添了信任。而对于交易所来说,这是最重要的。当然,如果港交所能够审时度势,在适应资本市场服务新经济(310358,基金吧)方面有更大的改革举措,提高对成长型公司的接受与吸引力,则会进一步提高它的声誉。而对阿里巴巴来说,港交所的举措则表明,你公司再大,也得按规矩来,不能有特权。

  应该说,阿里巴巴巨大的规模,似乎一直是公司谋求在市场上强势地位的重要支撑,而公司本身也的确很善于利用这一地位。这就引出了要说的第二件事。日前,阿里巴巴准备通过其下属公司,以参与增发的形式入股天弘基金,并且计划要占控股地位。天弘基金本来是个小基金,业绩也乏善可陈。但是与阿里巴巴合作,为余额宝提供了与货币市场基金的对接以后,这方面的业务有了飞速的提升,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标志性事件。而现在,阿里巴巴干脆直接要控股天弘基金了,其染指金融行业的意图一览无余。但问题是,作为公募基金的天弘,其控股权的易手是要遵循一定规则的,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公司的控股股东应该是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企业。这次准备参股天弘基金的是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业务与支付宝有一定关系,但是能否被定义为金融企业呢?这显然是个问题。证监会有关人士就表示,对于阿里巴巴控股天弘基金的申请,将依法进行审核,这里给出的是一个中性的回答,也就是并没有因为阿里巴巴是家大公司,就为其打开进入基金业的方便之门。的确,尽管投资者对于这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持欢迎的态度,但还是希望管理层要像港交所一样,不因为阿里巴巴的公司实力而对其另眼相看,还是要遵循规则与制度,合适的就批准,不合适的就拒绝,这里没有任何“绿色通道”。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市场的公正。

  阿里巴巴没有能被港股接纳,它会不会成功地控股天弘基金呢?在这里,有关方面作出决策的过程与依据也许比答案本身更加重要,在某种意义上,投资者对于市场的信任,就是建立在法律对市场的保护上的,怎样依法行事,就成为对管理层的考验。而这个考验事关市场未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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