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铭:监管乌龙指同样可怕

职业投资者 财经专栏作家曹中铭
职业投资者 财经专栏作家曹中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仍然在持续发酵。从8月17日开始,继连续发表7篇文章强烈“关注”之后,日前同一主流媒体抛出第8颗“重磅炸弹”,文章直指上交所在光大“乌龙指”事件中的低劣表现。

  在中国证监会正式调查结果没有公布,并且利益受损的投资者没有得到合理的赔偿以前,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还远远谈不上划句号。而且,鉴于这是“一起极端个别事件”,在其对整个市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同时,无论是监管者、中介机构还是投资者等,都须进行深刻的反思。但是,上交所的反思却显得很“另类”。

  有质疑就会有回应。针对主流媒体斥之表现“低劣”,上交所在回应中大打太极。如对于为何不临时停市的问题,在上交所的回应中,“依据不足、标准不明”、“时间较短,且市场传闻众多”、“原因待查”、“难以判断”、“期指交割日,对期货市场影响较大”等文字非常显眼,也非常“刺眼”。从整个回应看,上交所表现出在监管中并不存在任何问题的态势。

  事实上,光大证券“乌龙指”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现象。监管的缺失与缺位,券商公司治理的紊乱、内控机制的形同虚设以及风险意识差等是主要原因。从监管者的角度看,在券商行业历经整顿之后,近几年来,监管部门更重视券商行业的创新发展,却往往忽视了其内控、风控的同步跟上。另一方面,在境外市场频频曝光“乌龙指”事件时,我们的监管者其实并没有意识到“乌龙指”的危害性以及会造成怎样的严重后果,也没有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另一方面,光大证券“乌龙指”发生后,上交所监管不力,没有及时采取应急补救措施亦成为千夫所指。无论上交所在回应中如何为自己脸上“贴金”,都无法挽回其表现低劣的印象。

  此前市场质疑光大证券期指做空涉嫌内幕交易,实际上这是由上交所的监管“乌龙”造成的。在光大证券“乌龙指”发生后,上交所可采取的应对措施有多种,及时停市、停止光大证券包括股票、期指等所有的自营业务等,都可以将光大“乌龙指”的负面影响减到最低程度,但因为上交所监管出现“乌龙”,结果产生了最严重的局面。因此,上交所在光大“乌龙指”中不仅表现低劣,而且难辞其咎。在光大证券总裁徐浩明以辞职“谢罪”的同时,作为市场监管者的上交所同样应该有人为之承担责任。

  能够直面市场,直面自己,并且能够勇于承担责任,才是一个成熟市场监管者应有的表现。上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不乏经典名言。如针对市场极度低迷的表现,郭树清罕见地表示,“监管部门应对股市下跌承担一定责任”。其实,股市下跌,监管者是有责任的,但由市场指出与由监管者自己口中说出来,其效果却大不一样。退一步讲,即使郭树清坦承监管者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监管部门又付出了什么“代价”呢?上交所的打太极与郭树清的“揽责”相比,让我们见识到市场需要什么样的监管者。

  光大证券“乌龙指”的发生,不仅是光大证券的不幸,更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不幸。不过,在市场付出了巨大代价的同时,我们需要从中汲取教训。光大“乌龙指”的发生,在折射出市场监管出现“乌龙”的同时,今后如何防范类似事件的重演尤为重要。毕竟,光大“乌龙指”是可怕的,而监管“乌龙指”同样可怕。

  

上一篇:王者:寻找强庄运作的股票
下一篇:远昌看市:大盘跌到2100 实盘收益却翻番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局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局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