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圣浩:奇特的价格策略

休布雷公司在美国伏特加酒的市场中,属于营销出色的企业,他们生产的史密诺夫酒在伏特加酒的市场占有率中达23%。20世纪60年代,另一家公司推出了一种新型伏特加酒,其质量不比罗密诺夫酒低,而每瓶酒的价格却比史密诺夫酒低1美元。

按照惯例,休布雷公司面前有三条对策可用:

第一,降低1美元,以保住市场占有率.

第二,维持原价,通过增加广告费用和推销支出与竞争对手竞争。

第三,维持原价,听任市场占有率低。

由此看来,不论休布雷采取以上哪种策略,都很被动,似乎将是输定了。
但是,该公司的市场营销人员经过深思熟虑后,却采取了令人们大吃一惊、意想不到的第四种策略。那就是:将史密诺夫酒的价格再提高一美元,同时推出一种与竞争对手的新伏特加价格一样的瑞色加酒和另一种价格更低的波波酒。

问题及答案:

1.第四种策略是否恰当?为什么?

答:恰当。通过提高价格,将自己的产品定位于高档产品,这就和竞争对手的产品区别开来了,另外他还增加了两个价格层次的产品,这样可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的消费者的需求。

2.这一策略使公司的目标市场策略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答:由集中性市场策略到选择性市场策略的转变,从生产一种价格层次的史密诺夫酒到生产高、中、低档三个层次的酒,以满足不同收入和消费层次的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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