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铭:大股东内斗小股东怎么办

  曹中铭 财经专栏作家(资料图)
曹中铭 财经专栏作家(资料图)

    日前,东方银星发布了一份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上市公司股东增持股份在当前的市场中并不稀奇,几乎每年都有发生。然而,东方银星公告的背后,却并非仅仅只是“增持”这么简单,其既是两大股东内斗的结果,也是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结果。

  公告显示,今年8月22日,豫商集团与上海杰宇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两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此后的9月5日至29日间,上海杰宇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东方银星614.25万股,加上已持有的317.67万股,合计持有931.92万股,而此前豫商集团持有2882.34万股,两者合计持有东方银星3814.26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80%,超过银星集团3762.29万股(占比29.4%)的持股,成为东方银星第一大股东。

  从股权之争到控制权之争,东方银星两大股东的内斗堪称激烈。两大股东的股权之争不仅持续一年有余,期间豫商集团更是五度举牌东方银星。近几年东方银星业绩乏善可陈,其欲注入江苏东珠景观资产,从而变身为一家以园林绿化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东方银星两大股东的内斗,也将导致其资产重组充满了变数。两大股东内斗的结果,必然影响到上市公司的业绩,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除了东方银星之外,近期“最著名”的上市公司内斗事件发生在西藏药业的华西药业与新凤凰城两大股东身上。华西药业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但二股东新凤凰城却控制了董事会。在两大股东度过了七年的蜜月期后,自今年8月份开始内斗爆发。在9月3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由第一大股东推荐的两名独立董事当选,而二股东推荐的独董人选则名落孙山。新凤凰城随即发出《股东声明函》,认为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程序违反相关规定,决议内容无效,而增选的独董亦同样无效。针对西藏药业两大股东的争斗,有中小股民发出倡议,号召中小股东组成联盟,筹集10%的股份从而单独提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结束股权争斗。

  事实上,在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与自身利益问题上,中小股东发出声音甚至决定相关议案命运的比比皆是。如9月16日赣粤高速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关于变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的议案》就遭到中小股东的阻击。而像ST宜纸定增募资用于上市公司整体搬迁技改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甚至于今年资产重组个股被炒得热火朝天背景下*ST昌九推出的资产重组方案等,都没有逃脱被中小股东否决的命运。因此,当上市公司两大股东出现内斗时,中小股东不应保持沉默,而是应该勇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否则,最终受其拖累或受到伤害的还是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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