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施亮:吸取股权分置改革的教训 慎推注册制

 

财经评论员、财经专栏作者郭施亮(资料图)
财经评论员、财经专栏作者郭施亮(资料图)

   鉴于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实际上令投资者感受最深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是股改解决了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流通兑换问题,却加剧了大股东与中小投资者之间的成本差异化。

  其二是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占有绝对的控制权。大股东凭借自身的资金优势、信息优势等特点,完全控制了上市公司的股价走势。

  其三是在股权分置改革的中后期,市场以极端的方式实现了规模式扩张。源源不断的限售股涌出市场,无限期冲击上市公司的股价。最为经典的案例是,在创业板以及中小板市场,频繁出现高管套现潮,甚至是高管辞职潮。

  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其留下了庞大的大小非解禁压力,对股票市场形成巨大的冲击。按照过去几年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年解禁规模高达6832亿股;2010年3829亿股;2011年1982亿股;2012年1542亿股;2013年4429亿股。

  此外,有数据显示,在股权分置改革前夕,沪深市场的流通市值仅有8570亿元。2008年,A股的流通市值激增至3.61万亿。时隔六年,A股的流通市值却飙升至15万亿以上。然而,在市场流通市值迅猛扩张的同时,指数的运行区间却不升反降。

  虽说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流通兑换问题,真正实现了同股同权。但是,因当时管理层对股权分置改革的考虑不够周全,也是直接导致了股市的长期走熊。

  自去年年底以来,我国逐渐从核准制度向股票发行注册制度过渡。2015年前后,或将全面铺开股票发行注册制。

  所谓股票发行注册制,即仅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而对持续盈利能力、发行人投资价值等内容却没有实质性的判断。这与过去的核准制度有着本质性的区别。

  同时,股票发行注册制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制度,实则让市场来决定企业的命运。若股票发行注册制能够稳步推进,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强化市场化的改革,适应经济转型的发展战略。

  然而,有效落实股票发行注册制并非易事。如考虑不够周全,恐将重蹈之前股权分置改革的覆辙。

  正如笔者郭施亮在前文所述,在全面铺开股票发行注册制之前,必须有效落实相关的配套措施。其中,强化信息披露以及强制退市是重中之重。

  据了解,在近期颁布的新“国九条”中,对信息披露以及退市等核心内容均作出了补充。

  其中,新“国九条”明确提出,要督促上市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制度,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此外,针对上市公司的退市问题,新“国九条”也强调完善退市制度,构建符合我国实际并有利于投资者保护的退市制度,并对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实行强制退市等内容。

  确实,信披以及退市等问题将深刻影响股票发行注册制度的推进进程。对此,也引起了管理层的高度重视。不过,鉴于以往的经验教训,因政策的针对性不明确以及政策的执行力度低下,从而降低了相关政策的落实效果。此举必然会对股票发行注册制度的全面铺开留下隐患。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信披以及退市等相关配套措施将得到有效地落实。但不可忽视的是,因A股市场长期扭曲性的发展,投资者的价值判断能力仍然有待观察。如此一来,市场决定企业生死的有效性值得怀疑。

  综上所述,管理层理应吸取股权分置改革的教训,慎推股票发行注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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