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昌看市:T+0终回理性思考
资深评论员 、CCTV证券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远昌
欢迎收看CCTV证券资讯频道《远昌看市》,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日前表示,“T+0”交易各方面尚有明显的分歧。证监会将进一步审慎研究。您怎么看?
好的,8月下旬证监会也发表过关于“T+0”交易的表态,现在又做了一些表态,如果我们把两个时间点的表态联系起来分析就非常有意思。我们知道证监会在8月下旬表态是基于光大证券(601788,股吧)“816事件”发生后的本能反应,因为当时投资者普遍不满光大证券利用股指期货做空和申购ETF卖出锁定、规避风险,而散户投资者则受T+0交易机制的限制无法及时出逃风险,所以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证监会在8月下旬强调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有必要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
但当时我是反对短期推出“T+0”交易制度的,道理很简单816事件的本质是金融市场的一些操作模式包括量化投资高频交易正在扼杀金融市场的未来,这个时候推出“T+0”交易制度无疑是鼓励这些操作模式,这意味着816事件还会反复重演。所以我当时强调“T+0”交易制度要暂缓,这是对816事件的基本认识问题。当然现在证监会表态“T+0”交易各方面尚有明显的分歧,强调需要审慎研究,显然这就不是证监会的本能反应,而是一种理性思考,证监会的最新表态也基本上否定了8月下旬的观点,对此我不意外。
另外有些人会说没有“T+0”不公平,实际上8月下旬我也强调这很不公平,实际上从长远来看我是支持出台“T+0”彻底解决这种不公平,但不是现在,现在时机不成熟。而且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而在于事情本身能否稳定持续发展,平衡即是合理。A股目前还是大众情人,这并不是一个小众市场,因此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就很有很大完善空间,比较典型的是就是新股发行的三高现象,这被解释为中国固有的投资文化,那我想说的是三高现象消灭再来谈“T+0”。
而且就“T+0”本身来说,期货市场一直就有。但是期货需要“T+0”是因为期货承担了套保功能,这需要远远大于套保力量的投机资金来承担套保资金所不愿意规避的风险,因此市场本身的活跃度可以说决定了期货品种发展生死,这种活跃度不但体现在多头市场也体现在空头市场,这是期货需要“T+0”的原因,当然股市也有类似需求,但需求并不是那么突出,因为股市跟随经济周期波动,这中间成交量会有一个自然过渡。
另外实战中我本身并不排斥“T+0”,以铜为例,存在大量缺口,“T+0”并不适合,但我依然经常会做“T+0”,但是盈利最大的部分是隔夜持仓,而“T+0”只不过成为我控制风险的工具,而不是盈利的工具,虽然“T+0”本身也盈利,而且有一点很重要铜不适合“T+0”并不妨碍铜成为期市的龙头品种。
具体到盘面波动而言,上午大部分时间股指沿袭了上周弱势震荡整理,午后金融股出现反弹带动股指反弹,再加上区域概念股有所活跃,沪指终盘微幅走高。对于后市我维持7月份观点,也就是我一直强调下半年区间震荡,区间震荡在三季度的内涵就是反弹,在四季度内涵就是锁定利润,但是鉴于近期大盘连续调整,短期有反弹的要求,但是反弹一两个交易日后会再度面临调整压力,但之后再度调整和上周调整幅度有可能接近,然后会出现一次井喷反弹的机会,但是这种井喷反弹的时间会很短暂,然后会出现一次真正的调整。因此从操作上来说有两次卖出时点,要么把握一两个交易日大盘短线反弹后的卖出点,要么把握后面的下跌然后出现的井喷反弹的卖出点,当然具体选择哪个卖出点,我会视短线反弹高度决定。
虽然上周五沪铜跟随股市调整,但上周五我强调商品即便真要开始下跌需要靠自身力量而不是外力,因此期市短期有反弹动能,结果周五晚间伦铜就出现反弹,当然今日沪铜顺势高开,但实际上上周五我还强调反弹之后是我们观察的好时机,也就是沪铜短期重心继续趋稳我才会减少操作频率。
波动指数设立初衷就是为了跑赢大盘,波动指数是以上证指数为交易标的,根据节目每日提供买卖建议滚动操作,08年11月4日这一系列节目开播时,上证指数和波动指数基值都设为100,上一个交易日上证指数数值为(125.02),而波动指数数值为(253.33),这意味着上证指数同期上涨了(25.02%)而波动指数同期收益率为(153.33%)。波动指数同期收益率远远跑赢同期大盘收益率,波动指数收益率153.33%是同期大盘收益率25.02%的6.12倍。
今天大盘微涨,两个指数没有明显变化,目前上证指数数值为(125.08),而波动指数数值目前为(253.44),前面我分析了后市大盘面临着小反弹卖出还是等待大盘调整然后出现井喷反弹的选择,我会继续观察一二个交易日,具体到明天的操作建议是:持有。
下一篇:窦维德:60分钟反弹已在分化进行 383概念发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局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局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